1.鉴定委托书(如个人委托,可至现场填写)。
2.有效身份证件。
3.与鉴定事项相关的材料(如病历、影像资料、出院小结等),具体可根据鉴定项目,与我院对应专业研究室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参见本页“鉴定项目”一栏。
4.如已就同一鉴定事项委托过鉴定,请提供过往司法鉴定意见书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