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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6年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实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12日

为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相关鉴定人员的执业能力和专业水平,进一步加强行业内交流互鉴,持续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根据司法部有关教育培训规定,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全国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基地)联合内蒙古自治区司法鉴定协会,拟于2026年7月21日至7月24日在呼和浩特市举办“2026年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实务培训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生态环境法典视域下损害赔偿制度解读;

(三)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要点;

(四)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要点;

(五)地表水与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要点;

(六)涉耕地、林地、矿山等生态系统损害案例研讨;

(七)固废与危废司法鉴定案例研讨;

(八)刑事现场勘查流程与注意事项介绍;

(九)技术性证据审查与出庭注意事项介绍;

(十)鉴定文书制作与鉴定质量控制介绍。

二、培训对象

从事环境损害专业的鉴定人及相关管理人员、拟申请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准入的从业人员,以及从事环境损害领域的相关法律工作者和司法实务人员。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7月21日报到,7月22日至24日培训。具体信息将发送至报名邮箱。

四、培训费用

现场培训:2200元/人(含培训资料费及餐费)。培训统一安排住宿,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学员可将培训费汇至以下账号,汇款时备注“学员姓名+环境培训”,并于报到时携带汇款凭证以领取培训资料。

开户名: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账 号:1001260509026404707

开户行:工行上海市联合大厦支行

五、报名方式

登录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培训班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ssfjd.com/training/,进行网上报名。另请关注报名时预留的电子邮箱,获取后续培训通知。

六、学时证明

完成全部课程内容学习的学员可获得全国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基地颁发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31765703,021-52361148转2612或2216。

联系人:张宇洁;邵景文。

联系地址:上海市光复西路1347号,邮编:200063。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全国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基地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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