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臻懿,杜志淳华东政法大学 刑事法学院,上海 200042
摘要:司法鉴定等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离不开专门人才的培养和支撑。司法部《法医类 物证类 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将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列入司法鉴定准入的相关专业,为政法院校前述专业的转型发展和人才培养优化注入了新的活力。鉴于司法鉴定兼具法学和自然科学技术的交叉属性,其在成为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专业职业导航新增长点的同时,需要处理好前述专业发展过程中的“法”“工”交叉融合,探寻契合司法鉴定行业所需的“法工交融”专门人才培养路径的构建。
关键词:公共法律服务队伍, 司法鉴定, 人才培养, 法工交融
摘自:《中国司法鉴定》202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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